生動的 小說 酷刑 第16章 刖足 (3) 探索


酷刑
永生花與金絲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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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外乎割八刀,晚清同秦朝平等,還有割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幾類。
本來再有切更多刀的,端看「斷案者」公斷的刀數。像是開局所述鄭鄤的三千六百刀、明將袁崇煥的三千五百四十三刀與明朝宦官劉瑾的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另一種「剮」割法執意俗名的「鱗割」,割法身爲用小鉤把皮肉勾起,每刀只割下一派指甲分寸的臠。
「鱗片割」再有其出格割具,一般來說,會有學徒爲行刑隊端起電盤,盤中放着一組組器材,每一組由一把劈刀和一隻鉤子成,分手前呼後應不可同日而語的人體筋肉夥。
而後進化成屠夫會用漁網勒住死囚的肢、肢體,再用利刀削去特種來的皮肉,這割單名爲「漁網抄」。
五、凌遲十六名宮女
不值得一提的是,未來也有女性受到「剮」之刑!駭人的是,一天之內,所有這個詞「殺人如麻」了十六位,淨是皇宮內苗的宮女。
這幾位宮女分離爲楊金英、邢翠蓮、蘇川藥、楊蓮香、姚淑翠、關梅香、劉妙蓮、陳菊花、王槐香、黃秀蓮、黃玉蓮、尹翠香、張小腳、徐秋花、張春景、鄧金香。
嘉靖年代(1507年~1566年),迄想成仙的亂世宗朱厚璁選進一千多位年八歲至十四歲的宮女。並命令術士利用她們的伯經血來煉丹。
爲保障宮娥的乾淨,這些宮女力所不及就餐,而只能吃桑葚、飲露水,違者就以亂棍跟拳頭服待,有二百多名宮女於是被打死!
光緒二十一年(紀元1542年)陽春二十一日嚮明,以楊金英帶頭的十六名宮娥,因生氣明世宗以便煉丹而苦毒她們,故而趁他成眠時,賊頭賊腦駛來龍牀,想用黃緞絲勒死他,但不能將明世宗當時勒死,只將他勒昏罷了。
弒君進程中,有一宮娥慌了,竟然跑南翼皇后陳訴她倆正規劃勒死至尊。皇后之所以飛針走線帶着村邊宮娥一探究竟,一進可汗寢宮,兩派宮女旋踵打成一團。
翻天的廝打與哀號聲引出值日太監們,嗣後楊金英等疑慮人全局落網。
效率可想而知。據《萬曆野獲編》記事,被太醫救醒的明世宗日後下了道敕,詔爲「這羣逆婢,厲害悖亂,罪及當死,不分首從,都依律凌遲臨刑。」
判斷一出,以楊金英領頭謀的十六名宮女,皆被押至京城皇城西市有期徒刑,再斬首示衆。
刀斧手們一觸即發,啓動將王者獄中的逆婢給「碎屍萬段」。家庭婦女「凌遲」先要屏除****,事後俊雅挺舉,引入萬衆歡呼。隨後再把身上的肉,割成了首尾相連的長串肉花瓣條,一條一條包好扔在邊緣的筐簍裡。
行刑中,總有人遞上饃,用以擦乾血印。
刑畢,監官證實了所割的刀數後,不歡而散。此刻掃視匹夫會涌前行徵購那些被割下的人肉與血饅頭。
會諸如此類做,是因爲立刻子民懷疑吃血饃能夠治癆病或喘氣。而人肉則是拿來當藥引。
另一位遭「凌遲」的女性縱然唐宋的邱二孃。清鹹熟年間,邱二孃尾隨太平天國反抗,成了廣東的友軍頭領。咸豐五年五月,邱二孃遭捻軍逆賣,束手就擒身陷囹圄。
同年六月十四日,邱二孃被押往刑場實施「剮之刑」。臨刑前,刀斧手先將她的倚賴部門穿着,然後將裸體的她綁在凌遲架上。
將女子扒光服量刑又被稱爲「裸刑」,除了降其資格外面,還另一個起了一個羞辱的打算。
邱二孃當場不禁不由仰天長嘆:「數啊!」往後便閉着目,矢志,忍受着諧調身上的角質被屠夫一片片地割下來。
數個辰後,邱二孃便香銷玉殞了,死時年僅二十二歲。
日後生人爲表忠烈,塑其像供奉於祠。稱邱二孃爲「女巫媽」或「莊腳媽」。
六、銼屍梟首
明晚着「剮」之刑的政要一是篇章開場兼及的鄭鄤,二是明正德年歲的寺人劉瑾,以及明日戰將袁崇煥。
劉瑾是西藏興平人,六工夫便淨身入宮當了中官,他健審察,千伶百俐,受帝王言聽計從。
1505年,明孝宗駕崩,東宮朱厚照黃袍加身,即爲明武宗。劉瑾引蛇出洞明武宗沉溺於大吃大喝中,親善順便大權獨攬亂政,權能之大,當時便有憎稱他爲「立天皇」,武宗爲「坐國王」。
1510年,安化王朱寘𫔍以徵劉瑾爲名,在寧夏出征反水,明武宗因此解任上將楊一清作亂。楊一清爲攏絡另別稱老公公張永,故此密奏大閹人劉瑾精算牾。
明武宗立時派禁軍搜查劉瑾的家。清《二十二史筆記》記敘,劉瑾被抄出金子萬金油十萬兩,白銀五千餘萬兩,另一個奇珍異寶多到黔驢之技立時概算,還私藏小數甲冑和弓弩。
明武宗原本還不欲置劉瑾於死地,一時有所聞抄出了如此多金銀財寶,還私刮刀械,明武宗霎時呼嘯如雷高呼:「走狗當真反了!」就此已然議決將劉瑾誅殺。
劉瑾最先坐「凌遲」三日,傳得殺人如麻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才能死,再「銼屍梟首」。這「銼屍梟首」指的是絞刑者的屍骸要用棍兒打,用策抽,尾聲砍掉首級。
隨即再有行刑記下記敘了劉瑾「凌遲」過程,筆談記載,剮他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還得歇一次,喪魂落魄劉瑾昏死而不知火辣辣,得把他叫醒。
喪膽的是,劉瑾被割下三百五十七片指甲蓋輕重緩急的臠後,遍體是血的他,還有馬力喝下兩碗粥。
秦時農家女
斷代史記載,劉瑾被割下的肉以一文錢一兩盜賣,坊間亦恣意申購,可證明當初蒼生對劉瑾的嫌怨。
而明名將袁崇煥,則是因爲明思宗朱由檢存疑他有謀反之心,殉國賣國,而將他「殺人如麻」,須要剮三千五百四十三刀。
僅世傳及部門史料紀錄,袁崇煥是被清太宗皇六合拳用計讒,纔會落到這麼下,死時四十七歲。
臨刑那天,袁崇煥別懼色,他被五花大綁,押赴刑場。
殉國之罪是何其重!袁崇煥遭謗落罪後,其時不明就裡的明朝人民因故獨出心裁疾他。就此劊子手落刀割肉後,他的每夥肉,就會有蒼生付費買下,下一場取之生食,以泄心眼兒之恨!
一瞬間,袁崇煥被割下的肉已被買光。屠夫再開膛出五內,截成寸段待賈而沽。有白丁脫手,和燒酒聯袂生吞入肚,血還於是漾口腔,流得頜都是,最終還將拾遺的袁崇煥遺骨用刀斧剁碎!庶之恨,不言而喻。
(明《石匱後記集》記載:「割肉一塊,宇下平民從行刑隊力爭生啖之。劊子亂撲,黎民百姓以錢爭買其肉,少刻立盡。發話出其腸胃,全民奮起搶之,得本條節者,和白酒生齧,血齒頰間,猶唾地罵不息。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家人俱盡…」)
袁崇煥死的英雄,卻是受冤而死!
據史料載,純熟刑流程中,袁崇煥浩嘆連連,雖皮骨已盡,但「心肺內,叫聲一直,半日而止」。這「叫聲」從何而來,大爲弔詭。